建阳区建立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协作机制
建阳区建立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协作机制
为完善和健全森林生态司法保护机制,推进建阳生态文明建设,充分发挥林业行政执法司法职能作用,凝聚和协调各方,有效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,形成上下联动、部门协同、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,11月16日,“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驻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”揭牌仪式和建阳区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签约仪式在区林业局举行,建阳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、区副林长张华,建阳区法院、区林业局领导和分管领导、相关股室负责人等参加仪式,这标志着建阳区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协作机制全面建立。
仪式上,在场领导为“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驻区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”揭牌。
建阳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、区副林长张华,与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潘少军共同签署了《建阳区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协作机制实施方案》。
据悉,此次“林长+法院院长”协作机制的全面建立,将秉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司法的裁判理念,紧密结合建阳区林业实际,将司法服务嵌入林长制,合力探索构建建阳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的绿色发展模式,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,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“两法衔接”,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,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、共治、共享,努力打造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,实现生态保护、绿色发展、民生改善相统一,为全面推行“林长制”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(建阳区林业局 陈建平)